緊急醫療處置措施

1/ 會員發生緊急醫療事件,按順序應求助該會員服務之理監事及通知會長跟進會員狀況,包括緊急送醫醫院選擇,病房安排,後續處理之協助,會長應追蹤理事處理狀況,及至少須有一名商會幹部或理事前往致意.

2/ 若有醫院病房協調,開刀等需求,請理事判斷後找台辦緊急電話進行協助.

3/ 若所屬醫院經病人家屬判斷需後送回台,可選擇醫療專機(SOS)機制,該部分請致電林永隆醫師做醫療顧問諮詢,若狀況允許搭乘一般班機回台,請致電胡志明商會許智豪理事進行航空公司航班安排.

4/ 緊急醫療程序或所屬急症病院,若於過程中有保險(例如SOS海外救助險),請提醒病患家屬如何啟動該保險機制及取得收據診斷書等憑據,此部分於理監事會進行教育訓練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