與國人同居者、非婚生子女申請簽證應備文件

 

1.護照正影本乙份(相關頁次)。所持護照效期 有應6個月以上。
2.線上申填簽證申請表乙份(含兩張4×6六個月內白底近照相片)並有本人簽字。網址:https://visawebapp.boca.gov.tw
3.認領證明書,翻譯為中文並經胡志明市外務廳及台辦處驗證正影本個乙份。
4.個人之保證書及護照應本
5.非婚生子女出生證明正影本各乙份。
6.保證人之三個月內之臺灣戶籍謄本正本。註:若保證人在越南工作,請附上名片或服務證明,可免附台灣戶籍謄本。
7.依據外國護照簽證條列施行細則5條規定,駐外館處得要求簽證申請人面談或提供相關佐證文件
出處 : 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