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外臺灣商會緊急應變標準處理程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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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應情勢
天然災害、流行性傳染病或因人為因素如戰爭、群眾暴亂、恐怖攻繫事件而引起之緊急災難變故實施協助旅越國人緊急疏散、避難或撤離至安全地點。

旅遊警示狀態
一、灰色(提醒注意,避免前往人潮集中地方);
二、黃色(特別注意旅遊安全並檢討應否前往);
三、橙色(高度小心避免非必要旅行);
四、紅色(不宜前往)。
(以上燈號分類於外交部領務局網站www.boca.gov.tw會依情勢公布)

作業程序

警戒狀態 旅遊警示 商會因應措施SOP
一級預警階段 未進入領務警訊分級 預警事變徵兆,危機前之準備:
– 注意政府、駐處之旅遊警示通報稿。
– 通知台商及社團提高警覺、周知國人注意。
灰色
黃色
確定局部性災變,國外旅遊警示灰色、黃色。
1/含上述措施。
2/第一時間向駐處或接獲駐處通報緊急事故詳情(發生地點、時間、傷害程度、有無國人受損害、駐地政府處理情形)並隨時保持密切聯繫,並通知各會員。
3/依駐處網站發布之警示。
4/通知各分 會及社團周知國人情勢發展。
5/利用現代資訊媒介周知外界瞭解情勢(網站、網頁跑馬燈及專欄、LINE群組、FB、Viber,以簡訊或照片、影音畫面方式陳述)。
二級避難階段 黃色
橙色
確定局部性災變,具規模性且有可能危及國人身家安全,有必要疏散、避難。
含上述第一級及第二級措施;
配合駐處之通告及參加駐處緊急應變小組會議;
協助配合派員前往發生地或鄰近城鎮協調處理一應業務,包括協助在當地國人安全疏散、避離;
就近疏散、避移地點以台商會會館為優先並洽警力維護(胡志明市以胡志明市台北學校/胡志明市台灣商會為疏散地)。倘會館有危險,則與駐地政府公安機構協商指定安全場所,並派駐守據點人員就近服務及回報;
協助避離:
-提供訂位及航班空位資訊;
-提供赴機場交通工具;
-提供食飲及必要物資;
與公安、境管、醫院、海陸空交通公司、SOS、慈善單位保持密切聯繫處理維安工作;
運用駐處警急救難電話並廣為周知電話號碼,以利提供國人電話求助更為通暢;
廣知資訊:利用現代資訊媒介提供情勢(網站、網頁跑馬燈及專欄、LINE群組、FB、Viber,以簡訊或照片、影音畫面方式陳述);
掌握國人受損害傷害程度、人數、駐地政府處理及情勢發展。